關于酒類產品中的甜蜜素
一、背景信息
近期,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告發現1批次白酒樣品檢出甜蜜素。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2014年第一階段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(2014年第40號公告)也顯示,有1批次白酒樣品檢出甜蜜素。根據有關標準規定,作為食品添加劑的甜蜜素不允許在白酒生產加工中使用。目前,不合格產品已被依法采取處置措施。媒體對此有一定轉載報道。
二、專家解讀
(一)甜蜜素是一種廣泛應用于食品加工制造的食品添加劑。
甜蜜素是環己基氨基磺酸鈉或鈣鹽的商品名,屬于食品添加劑中的甜味劑,其甜度是蔗糖的30~80倍,甜味純正、自然,不帶異味,且性質穩定。聯合國糧農組織/世界衛生組織(FAO/WHO)于1994年批準其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。甜蜜素廣泛應用于食品加工制造中。按照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《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-2011),該食品添加劑可以用于配制酒,最大使用量為0.65g/kg(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)。
(二)按照GB2760的規定,白酒中不允許使用甜蜜素,但并不等于白酒中“不得檢出甜蜜素”。
按照GB2760中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劑使用范圍的食品分類系統,白酒屬于蒸餾酒,不允許使用甜蜜素。但是,“不允許使用”在有些情況下并不等于“不得檢出”,還要結合產品中的本底情況、是否可能由于原料帶入、食品生產過程中投料記錄等進行綜合判定。
?。?strong>三)GB2760關于甜蜜素的使用規定是建立在科學評估基礎上的,按照標準使用甜蜜素能夠保證消費者的健康。
FAO/WHO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(JECFA)制定的甜蜜素的每日允許攝入量(ADI)為11mg/kg bw。也就是說,對于一個體重60kg的消費者來說,即使每天都吃到甜蜜素,只要其每天攝入量不超過660mg,就不會給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帶來危害。現行GB2760中關于甜蜜素的使用規定是建立在科學評估基礎上的,按照標準使用該添加劑能夠保證消費者的健康。
(四)我國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有嚴格規定,媒體的相關報道應用正確的標準作為判定依據。
根據我國食品添加劑的管理法規和現行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,我國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規定在GB2760及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添加劑相關公告中,食品產品標準中涉及食品添加劑內容的,一般直接引用GB2760及相關公告,在食品產品標準中一般不再規定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規定。
三、專家建議
白酒企業應該嚴格按照GB2760的相關規定執行。如果確需使用甜味劑調整白酒口味,應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甜味劑擴大適用范圍,獲批準后才能應用。
本期專家:
張儉波,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標準三部副主任、副研究員
曹雁平,北京工商大學食品學院教授,博士生導師
主要參考文獻
[1] GB2760-2011 (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).
[2] FAO/WHO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(JECFA)有關食品添加劑-甜蜜素的相關規定:http://gb.cri.cn/3821/2004/05/20/81@165535.htm